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19-84
三、项目预算金额:52000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二次 520000 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二次;
2、采购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19】84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52万元;
5、交验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
6、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内容:公务用车4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年份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出具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 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31日 至 2019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
3.方式: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汤阴县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ty),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汤阴县光明路与坤贞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2-6207516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12号楼7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2-3762516
发布人:韩禹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