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贵州省公安厅液相质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 阅读:13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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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液相质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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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XYG-2019-72-399-公A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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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36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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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联系人:谌彦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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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39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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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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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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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主要内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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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数量: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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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预算: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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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限价: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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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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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及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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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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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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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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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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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书原件。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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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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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11-06 09:00:00至2019-11-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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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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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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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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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11-27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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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11-2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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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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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保证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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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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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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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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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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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51-8590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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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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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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