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水利局2018年防汛物资购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标包:一个标包
2.货物服务名称:防汛物资
3.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本包预算金额:45.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关资质证书为准)。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4.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工程维护、养护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范围要求;
6.工商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注册信息及税务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6月 26日至2018年7月2 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莒县
3.方式: 报名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服务)。
5.购买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5.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函”、“犯罪查询授权函”、“营业执照”一套(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五、公告期限: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7日15时00分至2018年7月17日15时30分
2、地点:山东省莒县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莒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482171